交强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目前现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在现实中商业三责险投保比率比较低(2005年约为35%),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的因没有保险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也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因此,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根据《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不缴纳交强险的后果不缴纳交强险,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并处与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说得很明白,这个交强险是强制性的,必须缴纳。这个就要讨论为什么要强制缴纳这个保险费的问题?这就要从交强险的作用说起。随着国内汽车的不断增多,交通事故频繁但很多责任人没有能力去补偿受害人的损失,给受害人和家庭造成生活的困难无法弥补。如果有交强险的介入,当责任方无能力补偿时,保险公司可以帮受害人及家庭减轻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困难。
交强险标志交强险有个标志,上面标明是那一年的交强险,。车主只要贴在前挡玻璃上就行,习惯都贴在前档玻璃的右上角。可是,小编在公司下面找素材时发现5辆车有4辆都没有贴交强险的标志,不知道是车主没有缴纳交强险还是没有贴,如果交了没贴有什么后果?没贴这个标志被视为没有缴纳交强险,如果不能立刻马上拿出相关的证明,那车辆就会交警扣留。如果遗失了,手续就麻烦了。奉劝各位车主如果缴纳了交强险,还是老老实实的帖在前档玻璃上吧,免去不必要的麻烦。
交强险和现行商业三责险有何差异?1、赔偿的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2、保障的范围不同。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3、具有的强制性不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4、保险费率的不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而商业险是以营利为目的,保险费率也比较高。商业险的保费取决于很多因素,如保险金额、车型、车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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