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肇事典型案例
案例一酒后肇事逃逸卫生局长丢官
5月21日晚,临澧县卫生局长唐世浩饮酒后驾驶湘J52663轿车沿该县安福镇红军路自南往北行驶,21时25分许,当其驾车行驶至红军路与朝阳东街交汇路段时,由于酒后疲劳驾车,致使湘J52663轿车驶向行驶方向的左侧,与相向行走的黎冬枝、黄跃南及骑自行车的于华相撞,造成3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唐世浩驾车逃离了现场。后经临澧大队事故民警大量的摸排调查,终于锁定了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唐世浩随即被免职。
案例二醉酒驾车占道行从严惩处不留情
9月4日,常德籍男子谷某因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被石门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天。
9月4日晚7时35分,租住在石门的谷某在家中大量饮酒后驾驶牌号为湘J 652××的五菱小型普通客车出门。当谷某驾车行至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前路段时,因酒后驾驶失控,致使车辆逆向行驶,将一牌号为湘J J1081的普通两轮摩托车撞翻,致使驾驶员刘某受伤。
谷某因酒后驾驶,对本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醉酒驾车肇事抗拒执法严惩
9月17日,临澧籍男子邓某因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并抗拒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被石门县公安局处以15日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
9月16日晚21时10分,家住临澧县官亭乡彭市村的村民邓某在县步行街一酒店饮酒后,驾驶车号为粤S66278号的小车行驶到楚江镇澧阳大道清泉路口时,因过量饮酒,导致反应力下降,迎头撞上正在该路口等红灯的小车尾部,导致两车受损。肇事后邓某对受害司机大打出手。
在处置事故的过程中,邓某借着酒劲对民警大声叫骂,干扰民警正常执法。经检测,邓某酒精含量高达303.2mg/100ml,超过醉酒标准的4倍,属于重度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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