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场查勘是事故处理的起点和基础工作。只有通过严格细致的现场查勘,才能真正揭示事故的产生、发展过程;通过对现场证物痕迹等物理现象的分析研究,发现与事故有关联的逐项内在因素。也只有通过周密的现场查勘、询问当事人、访问证明人等调查活动,才能真正掌握第一手材料,对案情做出正确的判断。有了正确的判断,就能正确认定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责任者的法律责任,维护受害人的正当权益。
(4)现场查勘是收集证据的基本措施。证据是查明事故原因和认定事故责任的基本依据。车辆交通事故是一种纯物理现象,它的发生必然引起现场内的客观事物的变化,并在现场留下痕迹物证。因此,对现场进行细致反复的查勘,把现场遗留下的各种痕迹物证加以认定和提取,经过检验与核实就成为事故分析的第一证据。
(5)现场查勘是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重要环节。现场是交通事故行为的客观反应。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可避免地引起现场各种交通因素的变化,留下痕迹和物品。通过现场查勘取得的各种痕迹证物等证据,是分析案情、揭露逃逸人特征、侦破逃逸案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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