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第三者”是指除了投保人及其财产、被保险车辆工作人员及其财产以外的其他人和财产的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由此产生的善后工作,则有投保人自己负责。
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指因使用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依照汽车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进行赔偿。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以投保汽车的使用或所有因意外事故而产生对第三者的责任为其成立的基础。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根据所承保的责任分为第三者人身责任险和第三者财产责任险。前者是指因使用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害,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因使用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财产受到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通过第三者责任保险,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把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固定的保费支出为代价,转移给保险人承担。在这种责任保险制度下,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障了受害人的经济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更多资讯,尽在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保险在线商城,期待您的光临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