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选购家中财险,不可以随意的挑选!在选购的全过程中解决商业保险的相关产品开展细心的阅读文章!以后才可以出单选购!选购财险前要留意:
1、认真阅读保险条款。
提议了解保险合同中条文含意,弄清能够获得哪几个方面的确保和赔偿款,什么不是保的风险性。需注意条文中相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责任、尤其承诺及其以外义务等內容。
2、填好投保单要属实告之。
《保险法》第17条要求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就商业保险标底或是被保险人的相关状况明确提出了解的,投保人理应属实告之。
3、投保要备齐相关有效证件。
如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以机动车自身以及有关经济发展权益为商业保险标底的运载工具商业保险。要携带买车人身份证件、车辆行驶证等必需有效证件;新汽车要携带机动性机动车合格证正本、买车税票正本等。如投保公司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车险公司要派工作人员到投保企业和投保家中检查,投保人应出示相关会计帐簿、税票及商品等给车险公司工作员检查。
4、细心核查保险单內容,索要宣布保费税票。
缴纳保费时,投保人要索要宣布保费税票,获得保单原件后细心核查与投保单內容是不是相符合,发觉错漏或疑惑应立即向车险公司查看或规定纠正。
选购财险后应留意
1、妥当储存各种各样商业保险凭据。
投斌的保单最好是要打印一份备存,另外,保单、保费税票及各种各样商业保险凭据,应储放在可以信赖处。
2、被保险人有责任维护好被商业保险资产的安全性。
《保险法》第51条要求被保险人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安全性、生产制造实际操作、劳动防护等层面的要求,维护保养商业保险标底做为商业保险目标的资产以及相关权益或是人的平均寿命和人体的安全性。投斌,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对投保的资金安全承担不能推脱的义务。
3、准时缴纳保费。
《保险法》第14条要求保险合同创立后,投保人依照承诺交货保险费用;保险公司依照承诺的時间逐渐担负保险条款。因而,投保人一定要清晰保险合同中有关交货保险费用和保险合同起效中间关联的要求。
4、商业保险资产的风险性状况产生变化应立即属实告之车险公司。
《保险法》第52条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商业保险标底风险水平明显提升的,被保险人理应依照合同书承诺理应立即通告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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