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李某持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山西汾阳西收费站,被执勤的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六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进一步审查,李某属于驾驶证暂扣期间。
原来,李某在汾阳做生意,2013年时购买了一辆新车,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驾驶新车到太原机场接朋友,被交警查获,因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被通知15日内到交警部门处理。而李某一直也没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反而于2014年3月份,通过街上小广告以3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这次不幸被民警查获。面对严厉的处罚,李某坦言:没想到处罚这么严,原来觉得罚个三百、五百就完了,还是法律意识淡薄啊!
按照法律规定,李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理将被处以5200元罚款,5日行政拘留的法律制裁,并于28日下午将案件交由汾阳市看守所执行。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企图利用假证蒙混过关,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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