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木耳镇的驾驶员黄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被渝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查获。6月28日,黄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6月27日中午1时许,骄阳似火,酷热难当,渝北区木耳镇的个体驾驶员黄某开着货车,载着渝北茨竹镇某中学的教学用具,飞驰在210国道上,他开着货车来到兴隆镇场口时,发现有交巡警顶着烈日在检查过往车辆。他慢慢靠近兴隆公巡大队的临时检查点,一靠近民警,就笑嘻嘻地又打招呼又递烟,热情得像老朋友一样。执勤民警示意他靠边停车,要求其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可是,黄某翻找了半天,只把行驶证递给了民警,并有些慌张地说,出门走得急,忘了带驾驶证。为了比对其有无驾照,民警让他提供身份证号。黄某张口就把一个身份证号码告诉了民警。
经过查询,民警发现黄某本人长相年纪较大,而户口页照片较年轻!民警很仔细,突然问黄某,其孩子是男是女,读几年级?黄某张口就说,自己生的一个男孩,读初中二年级了。可查询显示,该身份证的子女却是一个女孩,还在读小学。民警怀疑黄某报的身份证信息有假。便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同时,扣下行驶证,进一步进行调查。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黄某慌乱了,沉默了一阵,他吞吞吐吐地承认:提供给民警的身份信息,是其亲弟弟的。随后,他交代: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被北碚区公安机关暂扣,现在是“无证”驾驶。
原来,这名驾驶员叫黄某是一位一名持A2驾证的驾驶员,他买了一辆大货车,经常帮别人拉货。2015年3月15日,黄某因酒驾被北碚警方查获,驾驶证被暂扣、A2驾证也被降为B2。因暂扣期限未满,还处在禁驾期,黄某一直不敢开车。6月27日,一位朋友打电话给黄某介绍了一单业务,800元跑一趟,将某公司的教学用品送到茨竹镇某中学。丰厚的收入诱惑了黄某,他犹豫再三后,还是决定冒险开车送这单业务。为了避免交巡警检查,黄某特意把送货时间定在了最酷热、出行人最少的中午。
他觉得,中午交巡警们都在休息,肯定能躲过检查。谁知,当行驶至兴隆镇场口时,正好被执勤民警检查到了。为了逃避处罚,黄某灵机一动,把自己亲弟弟的身份信息提供给民警,他以为,他们兄弟俩长相差别不大,也许能逃过检查。细心的民警通过比对,轻易地就识破了黄某精心编织的谎言。随后,民警对黄某进行了耐心地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黄某再次被记6分、罚款1500元,并受到行政拘留15日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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