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保监局官方微信昨天发布消息称,从今年4月1日起,黑龙江、山东、青岛、广西、陕西、重庆等6个地区将开展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试点。
据称,保监会日前正式出台《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车险保费将与车辆所在地区、车型、车龄、使用性质等挂钩,重庆是全国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6个试点地区之一。
市内部分产险公司表示,用于试点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已经拟定,下月起将向保监会报批新版车险条款费率,然后按相关规定对新老条款、费率进行切换。
《方案》出台后,今后在同一公司买车险也可能面临两种不同的车险条款。《方案》指出,商业车险条款由产险公司自主确定,“同一公司可同时使用示范条款和创新型条款。”
选择使用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可在加减15%的费率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也就是说,选择示范条款的车主,从渠道系数来说,选择电话销售、柜面销售,价格可能不一样。从核保系数来说,驾龄、年龄、性别等因素都可能影响车险保费。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不断扩大产险公司费率调整自主权。
对于产险公司自主开发的创新型条款,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平合理、科学审慎的原则拟订,杜绝频繁调整条款、费率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除精算预期与经营实际发生重大偏差等原因外,原则上条款、费率调整的频率不高于半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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