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7日8时30分,一名的哥为逃避交警处罚,驾车连闯三个红灯,逆行撞上一辆宝马轿车和一辆出租车。交警一查,他喝了,还是醉酒驾车。在这起事故中,三辆车的车损总价超过24万元。其中,被撞的宝马轿车车损初步估计达到22万元。
血液中酒精含量185.58
当日8时30分,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会处北口,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红色出租车不按线行驶,准备纠正其违法行为时,出租车逃跑了。为逃避交警处罚,这辆出租车更是在三个路口连闯仨红灯,直到在人民大街与隆礼路交会处逆行时连撞两辆车,才不得不停下。被撞车辆为一辆宝马轿车和一辆出租车。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将司机控制住。可还没到他跟前,就闻到他身上有很浓的酒味。交警通过呼吸检测,发现这名出租车司机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95.1毫克,属于醉酒驾车。随后,对他进行抽血检测。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事故科科长齐立权介绍,肇事的哥姓李,今年34岁,是松原市长岭县新安镇二里界村静安屯人,2008年6月27日考的驾驶证。在接受民警调查时,李某称他是当日凌晨两点多开始喝的酒。当时,他去了一家KTV,跟他一起喝酒唱歌的是几个朋友。其间,李某自己就喝了20多瓶小瓶啤酒,其他人也都喝了不少。1月8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李某的抽血检测结果出来了,肇事时,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85.58毫克,属于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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