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评估的价格计量标准,是汽车评估价值形式上的具体化。在汽车的评估中,汽车的价格可以通过以下四种价格计量标准进行估算: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及清算价格。对于同一辆汽车,采用不同的价格计量标准,会产生不同的价格。这些价格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汽车的价值特征。这些价格不仅在质上不同,在量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汽车评估中,必须根据评估的目的,选择汽车评估适用的价格计量标准。
1.重置成本及其价格计量标准
(1)重置成本是指在现行条件下(市场条件与技术条件),按功能重置车辆,并使其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
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一样,都是反映车辆在购置、运输、注册、登记等购建过程中全部费用的价格。只是重置成本以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作为计价依据。车辆在全新状态下,即刚购买时,其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是一致的。但由于车辆被或长或短地保留了一段时期,在此期间,不论是否使用,车辆的价值、技术等因素部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车辆的重置更新费用,使车辆的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发生差异。
汽车重置成本以功能重置为依据,但由于对现行技术条件利用不同,可分为复原重置成本与更新重置成本。两者的区别在于:复原重置成本是指按照与被评估车辆的材料、制造标准、设计结构等相同的条件,以现时价格购置相同的全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更新重置成本是指利用新材料、新设计、新技术标准等,以现时价格购置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全新车辆所支付的全部成本。两者的共同点在于:均按现行市价与费用标准核计成本。
一般情况下,进行重置成本计算寸,如果可以同时取得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应选用更新重置成本。如果不存在更新重置成本,再考虑选用复原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作为资产计价概念,不是以重置全价,而是以重置净价为依据。重置净价只是重置全价扣除各种损耗的余额。
(2)重置成本是被评估车辆处于在用状态或可使用状态时的价值,因此适用重置成本价格计量的前提条件有以下两条:
1)车辆已完成购置过程,处于可使用状态,或正处于营运之中:
2)可继续使用。车辆可以按重置成本计价,不仅仅是车辆处于在用状态,更重要的是社会承认处于在用状态的车辆对未来经营的有效性。车辆对未来经营的有效性可以完全木受过去和现在是否有效的影响。
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