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布新规,有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第二年保险费率将上浮。这是2月15日,沈阳市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透露出的消息。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目前相关具体细则还没有出台,预计新规细则今年上半年有望推出。
根据最新的消息,警方将积极会同保险行业,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与保险费率浮动挂钩,对年内发生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在第二年上浮其保险费率。目前,驾驶人发生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扣3分,并接受200元的处罚,与第二年的保险费率毫无关系。不过新规执行之后,不仅现有的处罚不能少,还要上浮第二年的保险费率,以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成本。
从客观上说,为了来年保费不上浮,驾驶人也会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车险保费与交通违章“接轨”并不是辽宁地区首创。记者赵玲玲网友观点网友“的哥9006”:好事!增加保费,闯红灯现象能减少,相应的保险公司支出也减少!皆大欢喜。
网友“达娜都斯”:闯红灯属于违章行为,硬要和保险挂在一起,会不会太牵强,我觉得闯红灯只能从违章的处罚力度解决,加保险会不会让人们想多了呢?深圳已经实施上浮上限50%从去年10月15日起,深圳保险行业正式启用浮动方案交通违法记录系数,商业车险保费与七种交通违章行为直接挂钩。根据深圳的做法,与车辆保费挂钩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七项,对于有逆行倒退行驶、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三次及以上,或者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的车辆,费率将上浮10%;对于有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费率将上浮30%;多种违法记录并存的,上浮因子将累加,但总的上浮幅度以50%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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