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定保险责任是理赔过程中一项十分谨慎的工作,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和保险人的信誉。所以在审定保险责任时,业务人员应根据现场查勘记录、事故证明等有关材料,结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其解释等有关文件,全面分析事故的主客观原因。
审定保险责任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业务部门对于现场查勘记录及其相关材料应进行初审,按照规定的核赔权限,召集相关人员会议,听取查勘定损人员的详细汇报及其分析意见,研究审定保险责任。
(2)审定保险责任一定要以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其解释为依据,领会条款精神,尊重客观事实,掌握案情的关键。尤其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要认真讨论,反复推敲。对于属于责任范围的,应进一步确定被保险人对事故承担的责任和有无代位迫偿的问题。认为是责任免除范畴应拒赔的案件,要有充分的、有说服力的依据和理由。拒赔前,应向被保险人耐心解释,倾听意见。
(3)当赔偿责任确定后,对被保险人所报的损失清单及其费用单证,应根据现场查勘的实际损失记录,进行审核,确定赔偿项目和赔付范围。
(4)应妥善处理疑难案件。对于责任界限不明,难以掌握的疑难案件和拒赔后可能引起诉讼的,或经反复研究仍无法定论的理赔案件,应将《拒赔案件报告书》连同有关材料报上一级公司审定。经上级公司批准后,应填具《拒赔通知书》送交被保险人并进行耐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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