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车主购买爱车之后,会让汽车经销商一并代办保险,这样做确实省事不少。而市民孙先生直到发生交通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时才知道,经销商只替他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居然是在事故后才投保的。这导致孙先生有部分保费不能得到赔偿,他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王丽芳马俐何洁出了事故才办保险去年10月,孙先生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轻型货车,双方谈好在孙先生提车前,该公司为他办好上牌手续,并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但孙先生提车时,上牌手续和交强险都办妥了,汽车商业险还没买。公司负责人当时给孙先生写了个承诺书,明确表示会在5天内办好商业险。
在此后的多次电话联系中,该负责人都表示商业险已办妥,保单在他手里。当年12月18日7点左右,孙先生驾车与唐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唐女士受伤。孙先生联系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取来商业险保单发现,这份商业险是当天下午2点半缴费、19日零时才生效的。2万余元商业险无法理赔唐女士将孙先生及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因事故造成的损失15万余元。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9.1万元,孙先生自掏腰包,支付唐女士赔偿款2.6万余元。
孙先生履行了赔偿义务后,把汽车销售公司告上了吴中法院,认为购车时,该公司要求保险必须由其代办,自己无奈同意。但由于该公司未及时购买汽车商业险,使他无法按照保险合同享受相关权益,该公司应赔偿自己2.6万余元。汽车销售公司则称,是在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受委托代办保险的。如孙先生发现其没有办理商业险,可以自己购买,因此孙先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漏保的损失谁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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