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企业为员工谋福利的健康管理业务正在生变。2月26日,银保监会发文改规则,取消险企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投资功能,封堵委托理财和违规套现的漏洞。这涉及到340亿元规模,目前参与经营的险企26家。
2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是时隔12年,对此类业务进一步规范,做了一修订,既还险企更大的自主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的产品不需要备案,也对险企的经营进行设限,取消委托投资功能,规范管理费用等。
究竟何为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
保险公司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方案设计、咨询建议、委托基金管理、医疗服务调查、医疗费用审核、医疗费用报销支付等经办管理服务。
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和团体保险不一样。
团体保险
团体保险是单位作为投保人,投保保险某一款产品。出险后,保险公司按照条款进行理赔。团体保险的保费,计入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也就是“入表”,自然也要纳入偿付能力监管。
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
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只是一种委托业务。通俗来说,是指钱是单位客户的,保险公司只是代为进行健康保障方面的管理。它没有进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保险公司也只是代为管理这部分钱,相当于赚个劳务费。有这种需求的委托人,首先是必须有单位共有的健康保障基金,因此,委托人绝大多数是福利待遇较好的单位。
回溯健康保障委托管理
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开展十二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健康保障服务,并委托给保险公司经办,促进了保险公司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发展。
但是,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市场也面临一些潜在风险,如以健康保障之名行委托理财之实,通过管理费打价格战进行恶性竞争等。如果说通过管理费打价格战所带来的,还是费差损。但以健康保障之名行委托理财之实,既偏离了保险业务的实质,更有可能因为承诺的高收益或负债期限较短而导致资产负债匹配方面出现错配。
除了上述风险外,健康保障管理这一部分也有风险。一个原因是,这是表外资产,钱为委托人的,保险公司只是一个管理者。有时会存在以委托人授意为主的情况,进而衍生出其他风险。例如,变相、违规发放福利、大额资金审核不严、发放对象审核不严,甚至实际内容与健康保障并无直接的关联等。
从发源上
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是在团体保险之外,又做了一定的健康保障方面的补充,这也是该业务的主流。应该说,这种业务的初始理念是好的,就保险公司来说,它利用自己的专长,为委托人进行健康管理,拓宽了业务渠道;就委托人来说,它在团险之外又为员工增加了一种福利形式,有利于长期留住人才。
不过,任何一个业务都有可能被发掘出某一个特性,甚至被放大。表现在业务上,就是借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之名,其实进行委托理财。当然,这种占比并不高。只是有实际的健康保障委托管理需求的企业,也想让该部分财产增值,提出了投资收益的要求,形成了健康保障委托管理和委托理财的交叉。在极端情况下,这种业务甚至成为一种变相的小金库。
有数据显示
截至2018年底,有26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覆盖6670万人,累计为1077万人提供支付服务。保险公司受托管理资金规模约340亿元,收取管理费7.2亿元,管理费占受托资金规模约为2.1%。
340亿元的资金规模、7.2亿的管理费,如此大规模的市场,可以说,对整个行业都具有一定的影响。与业务相伴生的,就是风险。如果管理不好,业务规模越大,风险越大。
还企业自主权
产品不需备案
如前所说,健康保障委托管理的本质,是一种委托管理,钱是委托人的,它不应是保险公司的表内业务,保险公司不承担风险责任,自然也不用计提相应的准备金。既然都不应进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那自然也不用算偿付能力。
健康保险委托管理既然是一种委托,那因为情况不一样、想法不一样、需求不一样,委托的内容自然也不一样。若适用制式的保险合同,的确体现不出精准的、个性化服务。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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