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红塔区研和街道贾井社区翻身塘路段,发生一起机动车逆向相撞的交通事故。当交警划分责任以后却发现双方当事人所驾车辆保险都已经过期,交通事故损失只能自行埋单。
当天晚上10点左右,刘某驾驶摩托车载其姐姐行驶至红塔区研和街道贾井社区翻身塘路段时,越过路中心双实线,行驶在对向车道内。由于夜间行驶视线不佳,当刘某逆向行驶至路面弯道处时,正好与迎面驶来的一辆轿车对向相撞,造成刘某与其姐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红塔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后,认定刘某逆向行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再通过检查后,发现摩托车与小轿车均未买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再次询问之下,两车车主都是因为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到期了,没有及时续保,导致强制险处于“空窗期”。
此次事故中,车辆的修理费、人员的医疗费均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交警提示:未购买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机动车不允许上道路行驶。请各位车主留意保险的有效日期,当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到期时,请及时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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