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买房落户范围进一步扩大。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购房入户的范围由先前的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钱江新城区域,扩大到了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等区域。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在上城区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或在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80万元以上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杭州市区户籍。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最长期限由男60岁、女55岁调整为男65岁、女60岁,职工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自此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购买市区内普通商品房的,实行契税、印花税补贴,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另外,对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收取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对一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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