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11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简称新版交强险),并将于今年2月1日零时起施行,其中规定保费下调100元,责任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车主、保险公司等,他们对新版交强险反应不一。 车主:保障仍不足 “新版交强险最高保额翻倍,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但总的保障不足,特别是医疗费用赔付保障较低。”不少车主和业内人士认为。 “在提高保额的同时,理赔不应区分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家住江北区的史先生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只要不超过最高限额,全部都应进行理赔。但新版交强险仍保持了原有的伤亡、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几大分项赔偿,且与伤亡赔偿由5万元升至11万元相比,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仅在8000元基础上增加了2000元。
“提高医疗赔付限额值得肯定,但调整的幅度太小。”一业内人士称,如果出现大的事故,这点赔偿可谓“杯水车薪”。 不仅如此,从机动车一方而言,发生人身事故时,可能存在受害人生存的赔偿额高于受害人死亡赔偿额的情况,新版交强险死亡伤残保险金与医疗保险金最高相差10万元,有可能导致个别机动车方做出“撞死比撞伤好”的逆向选择。 保险公司:会加大赔付成本 “赔偿限额增加,意味着赔付成本增加。”一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表达了此观点。 “一边降低费率,一边提高保额,这对于经营车险的公司而言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挑战。”我市一保险公司有关人士对于新版交强险的经营充满担忧。
这位人士称,虽然现在的赔付率还不高,但随着赔付责任限额的提高,未来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肯定会明显提高。 不仅如此,保额的提高,意味着车主购买商业三责险的保额将降低,该人士举例称:此前由于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6万元,许多车主在购买商业三责险时,选择了保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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