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 2015-04-29 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15-3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局决议有效期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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