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爸爸去世幼儿得到八万元赔偿金杜尔伯特的桐桐8个月大时,爸爸崔军打工时发生意外死亡,雇主给了崔家10万元死亡赔偿金。2008年2月15日,桐桐的爷爷崔大明和桐桐的妈妈张丽就这笔赔偿金分割达成协议:张丽和崔大明各得1万元,余下的8万元留给桐桐;这8万元由崔大明暂时管理,等到桐桐18岁时,再连本带息移交给桐桐。崔大明的妻子孙淑华作为见证人,在协议上签了字。
崔大明与儿媳商量后,把桐桐的8万元钱以保单形式存到了保险公司。2013年12月15日存款到期,崔大明再次将本息9.5万元存入保险公司。张丽知道此事后,认为崔大明无权单独决定这笔钱的处理方式,要求他去保险公司把钱要回来。可崔大明说,如果提前退保会损失很多钱。2014年1月,张丽以儿子桐桐的名义将崔大明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死亡赔偿金9万元并支付利息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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