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治区下发《关于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截至4月底,新疆各地州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纷纷出台。下面我们看看新疆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内容。
新疆各地州普遍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幅度5万元—20万元。
2015年以来,国家层面多次就住房消费进行政策调整,其中明确提出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也提出,要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
其中,哈密地区从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塔城地区从2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巴州从35万元提高到50万元,乌鲁木齐市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博州从35万元提高到45万元,和田地区从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阿克苏地区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克州从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吐鲁番地区从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阿勒泰地区将原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单职工25万元提高到双职工最高可贷40万元、单职工30万元。昌吉州个贷率已达91.04%,保持35万元的贷款额度,伊犁州2月份个贷率已达85%,保持45万元的贷款额度,喀什地区从35万元调整到40万元,克拉玛依市仍然保持70万元的贷款额度。
新疆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乌鲁木齐市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博州从35万元提高到45万元,和田地区从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阿克苏地区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克州从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吐鲁番地区从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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