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买断、提前退休等隐藏福利纠纷,目前不少单位都存在着让部分职工提前退休或变换身份的问题。比如,张先生在县城一个单位上班,5年前他和单位签了协议,刚过50岁的他就提前退休了,如今他不用去单位上班,每月能拿到和以前差不多的工资,而他可以去外地打工挣钱。“人到了50岁,在单位也没啥晋升空间,不如提前把机会让给年轻人,趁着还能打工,出去挣些钱补贴家用。”张先生说。这种现象用他们企业的说法叫“内退”,但原来享受的五险一金等福利,单位已停缴多年,此次补缴养老保险,按照有关文件也要缴滞纳金和利息。
除了这种“内退”现象,由于企业改制,企业性质发生变化,直接将员工身份进行“买断”的现象也不少。洛阳市公共事业局下属的不少企业,最近几年已陆续完成企业改制,以前按照国企或事业单位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等福利,随着企业改制而减少,一些保险项目已停缴。“我们单位前几年改制时,每人补偿了几万块钱就把我们职工的身份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职员了,养老保险的事还要看看公司今后的政策。”采访中,有单位职工抱怨说,这些现象都可能为员工们退休后的养老金产生影响。
人社局:
不承认“内退”等做法,建议走司法渠道
对于上述现象,记者采访了洛阳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政策层面不承认“内退”等让职工提前退休的用工现象。“内退等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商量后签署的协议,员工不用上班还能固定每个月领取一些工资,从本质上讲,他和原来的单位还存在着人事关系,不能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看待,也就不能享受免缴滞纳金和利息的优惠政策。”该负责人表示。其实,这些由于各种各样原因提早退休的人员目前的身份非常尴尬,一方面他们已不在原单位工作,原单位也不替他们缴养老、医疗等保险,另一方面,由于和原单位没有撇清关系,存在着事实上的人事关系,在此次补缴养老保险中,根本享受不到免缴滞纳金和利息的优惠政策。
“如果有员工遇到了这类问题,我们建议他们到当地劳动部门去进行劳动仲裁,员工可以和原单位坐下来商量,协商这部分钱该由谁出;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权益。”该负责人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考虑到劳动仲裁申诉周期太长,补缴养老保险到本月底就截止了,不少补缴养老保险的员工都选择了多掏几千元的滞纳金和利息。
提醒:
7月1日起不允许再补缴,只能向后顺延缴纳
需要提醒市民和读者的是,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在6月30日前可以补缴以往年度的欠费,并且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7月1日起,对以往年度的欠费不允许再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不能再向前补缴,只能向后顺延缴纳。举一个例子来讲,比如一个员工在原单位工作到55岁时,由于其他原因,已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也未缴养老保险,那么他可以在6月30日前,把5年的养老保险补齐缴上,等60岁时便能正常享受相应养老福利。若他在7月1日以后补缴,只能顺延再缴5年,假如他目前已60岁,那么他要等到65岁以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养老福利。当然,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员工拖欠的养老保险并不一定非得缴,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但若不补缴的话会影响今后的养老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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