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今日公告称,公司2008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未经审计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597亿元。
公司表示,上述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资料未经审计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财政部新颁布的中国公认《企业会计准则》。
该会计准则规定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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