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3月开始,北京保监局要求北京地区所有人身险公司开始进行承保系统的改造,在所卖保单记录中增加对公司销售人员和合作中介机构销售人员资质信息的记录和校验功能,为建立人身险销售警示信息系统建立基础。
8月7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联合印发《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北京地区保险销售人员的不规范销售行为,将纳入“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警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警示和披露。
据悉,警示信息管理系统涵盖各在京经营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银行等兼业保险代理机构所辖的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记录。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及其销售人员均可登录该系统查询相关警示记录。
为配合《办法》实施,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将推行两项自律措施:一是组织保险销售人员统一签署诚信展业承诺书,承诺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规范展业,杜绝不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二是组织会员公司签署相关自律公约。自律公约拟明确约定,对于在处理客户投诉、进行新单回访或开展内部合规检查过程中查实确有不规范销售行为的人员,各签约公司应严肃处理,同时将其不规范销售行为处理记录登记录入“警示信息管理系统”。各签约公司在招聘人员时将根据警示记录进行风险评估,谨慎聘用或不予聘用相关人员。
【提示】该《办法》将于自9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目前,北京保监局还在制定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以进一步规范人身险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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