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在这一政策中明确的规定,女职工的晚育假为128天,配偶晚育的男职工也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更好的保障了职工的权益。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就《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征求各界意见。明确女职工的晚育假为128天,配偶晚育的男职工也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江苏省今年上半年新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1988年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进行了全面补充完善,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调整为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等内容。国有的新规出台后,江苏省计划生育办法规定的晚婚晚育假依然是30天,也就是说,产假变成98天后,江苏晚婚晚育女职工一共可以享受到128天假期。
此次江苏省立法拟规定男性职工同样享受生育保险。如,男职工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男职工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配偶晚育的男职工还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提示:江苏省此次出台的新政策是经过征求各界意见的,延长女职工晚育假这一规定受到了各方的支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初婚妇女年满24周岁后初育的为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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