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哈尔滨市将于18日至30日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度特殊慢性病复检工作,此此复检对象是已享受待遇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参加复检的患者,将不再继续享受相应病种的特殊慢性病待遇。
此次特殊慢性病复检主要包括身份认证和病情鉴定,即对已享受待遇的特殊慢性病患者进行身份审验;同时,通过结合患者病情及近期的住院或门诊病历,按诊断标准进行审验鉴定。参加复检患者需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以及与本人病情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专用章)或门诊病历及其他相关医学辅助检查材料。
70周岁以上的慢性病患者,及因瘫痪卧床不起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复检的往诊申报患者,可委托代办人携带复检材料和户口本原件到复检定点医院进行病历审验及身份认证。符合本次复检条件的患者,申报增加慢性病病种待遇的,需在本次合并复检,下次复检时间为2015年。因欠费或其他原因导致停保的慢性病患者,可以进行复检,复检通过的患者,待单位或个人补齐欠缴医疗保险费用并恢复医疗保险待遇后,再享受相应的待遇。
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已享受待遇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去参加复检,如果不能参加,可委托代办人办理,以免失去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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