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很多职工在工厂做工时,老板都没有为他们办理过工伤保险,这使得他们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那么他们应该怎么办呢?
法律人士表示,对于缺乏法律责任担当、对职工切身利益漠不关心的老板,可采取下列办法应对。
一、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向劳动仲裁部门主张权益,该部门定会依据相关法律支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
三、虽然老板未给谢某办理工伤保险,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可见,企业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一旦有职工受到工伤伤害,企业必须依"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工人有享受工伤保险保障的权利,对于不给办理工伤保险的工厂,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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