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7:30,陈洛来到公司,25岁有本科学历的他是沪上一家保险公司精英班的业务员。一大早接到记者电话时,他的情绪格外高:“这一周都起得很早啊,生意很好嘛,来买保险的大多是年轻人,感到空气中都充满红心啊! ”小陈告诉记者,他正准备去拜访客户,“今天约了七个人,主要在淮海路上的写字楼,还有两个在梅龙镇广场,对了,你要给老公买一份保险吗?情人节创意哦! ”
爱情保险 ≠ 爱情保鲜
跟陈洛一样,很多收入直接靠业务提成的保险代理人近期十分活跃,因为愿意买“爱情保险”的客人越来越多。不过记者了解到,这份“爱情保险”的保障内容并非保证彼此的感情忠贞。
友邦保险产品设计部的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市场所售的“爱情保险”,实质就是专门针对夫妻或家庭的风险保障需求而设计的人身保险产品。从保险责任范围来看,基本都属于以夫妻或全体家庭成员为联合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或年金保险类的产品,有的还辅以意外、医疗等方面的保障。
“所以,这样的产品往往只限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为自己、配偶或家庭成员购买,恋爱中的男女由于相互间一般不具保险利益,也就不能为对方随意购买人身保险产品。”这位负责人表示。
不管购买哪种“爱情保险”产品,投保时都要弄清楚这份保险到底能带来哪些方面保障,以及领取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假设丈夫在情人节给妻子买保险做礼物,其实就应该给自己上一份足额的保险,受益人是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这才是真正把保障落到实处。
“收到当时我就哭了”
既然“爱情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产品,投保时不仅要满足保险公司设定的投保条件,还要满足《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利益方面的要求。
“这样就很难给对方一个惊喜,我不会考虑在情人节给爱人送保险。 ”在陆家嘴渣打银行工作的李先生表示,爱情用钱买不来的,也不是仅靠钱就能维系的。但他认为,夫妻俩通过购买“爱情保险”,在将来的婚姻生活中发生诸如离婚或大病、过早去世、年老而收入下降等保单约定的风险事故,可以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过领取保险金避免陷入经济困境,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 “我们现在的保单是当时结婚时买的,是两个人商量好的慎重决定,不是擅自买下作为给对方的礼物。 ”不过,同在陆家嘴工作的张小姐就比较感性,她在去年七夕也收到一份类似的爱情保险:“老公送我的时候说,人有旦夕祸福,这是他对我的爱与责任。我当时就哭了,虽然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这份保险的内容到底是啥。 ”
记者在了解“爱情保险”时,也发现一个无解的问题,就是买了爱情保险的夫妇后来离婚了,怎么办呢?
业内人士解释,如没有明确规定或夫妻专门约定对保单利益所属,那保单涉及到的利益也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由双方按照处理婚内共有财产的原则处理,即可以在对离婚时保单现金价值的分割和续期保费的承担达成一致协议的前提下,由一方继续持有保单,享有相关利益,也可以对保单退保之后双方协议分割退保金。当然,中途退保意味着要承受额外的经济损失,不到万不得已不建议采用这种方式处理保单。
已婚人士如果是在婚前购买过相关保单,则可作为婚前财产处理,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一旦发生变故,则将作为遗产而非共同财产进行处置。
国外爱情保险“货真价实”
到底有没有真正的“保爱情”的产品呢?国外是有的。
记者根据可查资料发现,在英国,约20%的新婚夫妻投保爱情保险,每对夫妻每月缴纳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银婚时可领到5000英镑。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方可获3000英镑。
在瑞典,已婚夫妇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到银婚纪念日时,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予一笔可观的保险金。 25年内如果夫妻间有一人过世,另一人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不过,虽然与国内的理财版爱情保险相比,国外的爱情保险更货真价实。不过,仍然不要指望通过购买“爱情保险”来为爱情、婚姻“保鲜”。不管购买了多高保额的“爱情保险”,也只能在经济上有所补助,而无法满足精神层面上对爱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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