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逃逸不是对的,近日就会有一位买车人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不仅不抢救居然还逃逸,但是还行被交警队寻找,实际事儿是如何的呢?大家看来一下。
28日夜里7:25,一银白色小汽车行车到六合区惠民街与泰山路交叉口时,与一辆摩托产生撞击,造成 摩托车上妈妈和儿子负伤。案发后,小汽车往东逃出。
六合交警队出警,走访调查目击证人和读取监管获知逃逸车辆车牌号为苏AC***J,买车人刘某是徐州邳州人暂居于大型厂。在山畔公安局相互配合下,寻找刘某暂住地,叩门没有人应,通电话另一方称打错,再打手机关机。公安民警以嫌疑人暂住地为管理中心寻找和走访调查,寻找肇事者车辆,车身右边毁坏,与受害者、见证人叙述一致。29日零晨1时,审理案件公安民警先将肇事者车辆扣留。
29日早上9点,公安民警就要找的肇事人刘某却发生在了六合区交巡警大队,他称,那时候交通事故后内心很担心,再再加上他的车是一年前买的二手车,商业保险没产权过户,担忧无法得到索赔,就怀着心存侥幸逃出。零晨,他发觉车辆被警员扣了,可能逃不了了才投案自首。警察觉得,刘某是被警察扣车子,迫不得已无可奈何才赶到交警大队,仍归属于肇事者逃逸。
现阶段,刘某以因涉嫌肇事者逃逸被治安拘留半个月,扣12分处罚2000元。
提醒:刘某由于担忧自身的车辆没商业保险没法申请办理索赔,在车祸事故产生后置摄像头他人存亡于不管不顾安全驾驶车辆逃逸,它是十分令人斥责的,期待别的买车人在碰到相近的事儿时,要积极主动执行自身的义务,切忌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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