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产生的损失是难以避免的,人民群众只有保证让这种损失降到最低,选购一份自然灾害险,保障自身的经济发展权益不会受到自然灾害危害。
从本月起,南川区将逐渐执行自然灾害群众责任险协议书,保险期为一年,每人每年1元保险费用,最大赔付五万元自然灾害险。
这一份68万余元的自然灾害群众责任险是依照南川区派出所在籍总数测算,由南川区财政局注资选购,每人每年1元保险费用。此份商业保险目标为具备南川区户口的普通合伙人,及其在南川区管辖区内工作中、日常生活、度假旅游等非南川籍工作人员,保险条款为在南川区所管地区内,在保险期间内,因风暴、大暴雨、遭雷击、水灾、山体滑坡和雹子等11种自然灾害及其出现意外火灾事故造成 的人身安全死伤,及其在所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援个人行为造成 的抗灾工作人员出现意外死伤。保险费用为每个人身亡义务赔付最大额度50000元,每个人残废义务赔付最大额度50000元,导致残废义务的,依照残废赔偿比例表开展测算赔偿,并额外每个人意外事故医疗费用最大10000元。
提醒:南川区为南川区的全部住户出示自然灾害险,每人每年仅需1元,就可以享有到自然灾害险的保障,自然灾害险能够保障11种自然灾害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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