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导,拥有 保险公司工作经历的胡某,在自身租赁的汽车修理厂为别人寄修的汽车仿冒道路交通事故,接着到保险公司骗取商业保险。日前,上海青浦人民法院以诈骗罪被判胡某刑期八个月,判缓一年,并罚款一万元。
年过三十的胡某原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理赔员。因为长期性从业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中,他对保险公司理赔事项了然于胸。2010年,胡某为了更好地能在工作之余赚些外块,租赁了上海青浦一场地做汽车维修做生意。没多久,胡某的盆友张某将自身的车送至汽车修理厂开展检修。因为沒有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胡某没法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索赔,因此,他想起了仿冒道路交通事故骗保。他仿冒了张某的车与一辆早已毁坏的汽车产生撞击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出示事故认定书评定张某承担全部责任。然后胡某持该认定书等有关书面报告,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索赔,骗取保障金3070元。在2010年至2011年期内,胡某又以同样方式依次6次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索赔,骗取保障金总共1693零元。保险公司向警察警报后,胡某于2020年2月24日向警察积极自首,交待犯罪行为并撤出了所有脏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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