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确保个人财产安全性,愈来愈多的顾客逐渐投保家中财产保险。可是,重庆市保险专家提示,顾客在投保家中财产保险时要认真阅读合同书中的保险条款,应防止下列好多个误区。
误区一:家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越高越好。实际上,保险公司在车辆定损时,是依照资产的具体使用价值和损害程度明确赔付额度,损害是多少赔是多少。如在投保时你申请办理的保险金额高过资产的具体使用价值,超过的一部分是失效的,空出的保险费用也是白交。
误区二:标的产生变化不立即告之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担负的是商业保险标的随时随地很有可能遭受风险性的经济发展承担责任。因而对涉及到商业保险标的风险程度转变等相关内容具备紧密的利益关系。针对合同书內容的变动,投保人务必征求保险公司的审批愿意,审签批单或对原保险单开展注释后才造成法律认可。
误区三:投保后就可无忧无虑。有一些保户觉得,投保后,风险都交到保险公司了,自身就逐渐有一些疏忽大意。殊不知依据财产保险合同规定,报名参加商业保险的人有维护保养资金安全的责任。一旦产生洪涝灾害或意外事件,要快速采用积极主动合理的救援对策,将经济损失程度减少到最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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