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年11月,宋某的菲亚特在成乐高速保险理赔,车辆彻底损毁。经勘察,天安保险企业愿意赔款40多万元,但是,车辆折旧六万元归车主,要从赔款中扣减,原因是被撞烂的汽车还能当废品赚钱,这种废品属于车主。“这堆破铜烂铁,怎么计算也值不上六万元吧?”宋某资询,车险公司这类将折旧归车主的作法是不是有效?
答:经资询天安保险及成都市好几家车险公司获知,针对车辆全损的案子,每家企业的赔款计算方法都一样,即:赔款=(保险费用或具体使用价值-折旧)×事故责任划分占比×(1-免赔率)。换句话说,在预估中,车辆折旧应依据车辆毁坏水平、残留一部分的有效使用价值做价折归受益人,并在赔款测算中扣减。因而,车险公司将折旧归车主的作法是有效的。但是,假如车主对六万元的折旧额度有异议,能够和车险公司开展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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