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银行网点卖分红型保险并并不是一件稀奇事,并且伴随着分红保险的本身优点许多 人到银行网点选购分红保险,但是最近重庆中国邮储银行却由于卖分红型保险遭受惩罚。
在银行网点买分红型保险,不必听信金融机构宣传页,一定要认清保险条款中的保险期。昨日新闻人获知,市区有银行网点因宣传策划分红型保险不实,领取商业保险监督机构的罚款单。
重庆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0年9月16日给出的行政部门处罚通知书表明,经查证,自2013年6月25日起,中国邮政银行金融机构云阳县白云路分行在运营场地置放宣传材料,在“热卖分红型保险”一栏宣传策划一款分红型保险,限期为一年,交费方法为趸缴,固收为3.4%。
所述行政部门处罚通知书称,直接证据表明,该商品保险期间为5年,依照现金价值表,一千元保险费用第一个保险单本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为1020元,该商品保险条款无固收3.4%的要求。
重庆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觉得,中国邮政银行金融机构云阳县白云路分行,以次充好保险理财产品的限期与盈利,组成蒙骗被保险人的个人行为,违背《保险法》第131条第一项的要求。根据《保险法》第166条的要求,各地各部门决策对中国邮储银行云阳县白云路分行处罚15万元。
重庆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称,如不服气所述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依规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行政裁决或在3个月内向型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检察院提到行政诉讼法。贷款逾期不执行处理决定,又不申请办理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各地各部门将申请办理人民检察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醒:重庆中国邮储银行卖分红型保险被处罚关键是由于金融机构存有以次充好,所以说人民群众再购买保险时,不论是在哪儿选购的保险理财产品都需要看清商品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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