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意外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
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险性质不同
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保,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二、存在的法律关系不同
意外险的法律基础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工伤保险的法律基础是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
三、实施目的不同
意外险是通过顺应人们规避风险的要求而获取利润的一种经营行为;工伤保险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四、保费缴纳方式不同
意外险的保费是由投保者个人承担的,当保险公司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不给予任何补贴;工伤保险的保费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无需缴纳。当企业收支不平衡时,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
五、保障范围不同
意外险的保障是不分时间地点以及受伤原因的,主要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同时,如果被保者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还可以按比例赔偿残疾津贴;工伤保险只对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可以看出,意外险和工伤保险之间的区别有很多,因此,二者不可互相替换,但是可以互相补充。建议有条件的人群可以同时投保意外险和工伤保险,当意外发生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先报销后,再由意外险对扣除以赔付部分的剩下金额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规定的强制性保险,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这是无条件的。
商业保险是法定社会保险之外的非强制性保险,具有自愿性,单位或雇主可以为职工购买,也可以不购买,法律不会加以干涉。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单位为其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这只能算是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尽管出钱购买商业保险的是单位或雇主,但受益人是职工而非单位,所以在职工遇到意外伤害时,保险公司的赔偿金理应为职工所有。
职工所受伤害,经鉴定为工伤后,职工获得的人身意外保险赔偿不影响其享受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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