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两年来,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类投资风险随之涌现。其中,关联交易风险较为突出。对此,保监会欲重拳出击关联交易,加设30%投资比例上限。
10月22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
相较保监会于2007年发布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此次征求意见稿内容更为细致。如2007版暂行办法中,对于所谓“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范围定义第一条即“保险公司资金的投资运用和委托管理”,却并未对其具体内容进行详述。
而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则明确指出“保险公司资金的投资运用和委托管理”包括:保险公司投资关联方的股权、不动产及其他资产;保险公司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或投资基础资产包含关联方资产的金融产品。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关联交易的投资比例上限进行明示,并对高现价产品的资产提出50%的认可比例,及对防火墙等风控体系的设置提出规范。
提示: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监会下发相关文件,规范关联交易行为,还对关联交易的投资比例上限进行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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