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招商信诺推出的自在人生A养老保险中包含一份主险和两份可供选择的附加险。
主险提供养老金,被保人从第一次可以领取年金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每年即可领取主险基本保额的养老金;如果被保人不幸身故,根据身故时间不同,家人也可以获得不同标准的赔付金额。
附加险包括寿险和豁免重大疾病保险。如选择寿险,如果被保人因意外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可以获得相应的赔付。如选择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则在投保后可以获得保费豁免的保障,如果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初次发生并经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65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可以豁免剩余的各期保费。
1、自在人生养老年金从签收之日起 15 天内为犹豫期,如果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将无息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则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5 天后,仍然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会存在一定的退保损失。
2、自在人生养老年金保单生效期,是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合同成立之日起。合同生效时间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周年日为本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为本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者每年(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投保方未支付本合同首期保险费的,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中的时间均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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