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新的后台咨询中多了很多关于夫妻互保的留言,大致如下:某某款产品可以夫妻互保,保险推销员或代理人一直给推荐那款产品,说是比较好,还能增加豁免之类的,那这样的产品到底好不好,我应不应该给对方买这样的产品,还是各买各的?
其实,关于夫妻互保,涉及到产品利益和保障项目以及风险等诸多问题,下面小新给大家一一解说。
所谓夫妻互保是指夫妻相互之间买保险,简单理解就是:老公给妻子买,妻子给老公买,相互之间做对方的投保人。
可能有些人看到这个小新的这个解释,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爱情险,其实不然。
夫妻互保成立的基础是:购买保险增加投保人豁免权,如果没有这个,夫妻互保便没有存在的意义。
所谓投保人豁免权,其实就是一种保障项目,在投保人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时,可以豁免剩余保费,而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举个简单的例子:牛大哥给妻子马大姐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并附加了投保人豁免(轻症、重疾、和身故),保费XXXX元,保额50万,缴费30年;如果在缴费的第7年,牛大哥不幸罹患了轻症,那么他给马大姐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剩余23年的保费便可以不用交了,而同时保额和保险合同不会有影响,继续有效。如果后面马大姐不幸患了重疾,仍可以拿到50万的保额。
其实,投保人豁免早就有了,最早存在于父母给孩子投保保险中。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有辣么多用户关注这个,小新还真没想到原因。
关于投保人豁免的情况,大约有这4种:全残、身故、重疾和轻症。
提醒: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对投保人豁免,并非都囊括以上4类责任,投保前一定要了解。
由于夫妻互保是相当于在固有的保障项目下添加了一项保障项目投保人豁免权,到底好不好呢?
如果不花钱,当然好!如果花钱少,也还行!如果花很多钱,坚决不要!
小新去保险市场上找寻对比了很多关于夫妻互保的产品,别说还真找到一款性价比还不错的产品。之前小新对它有过深度解读—复星康乐一生C款。
关于复星康乐一生C款的深度解读,大家可以点击相应文字,进行查看了解。
这款产品本身还不错,和弘康健康一生A款和百年康惠保也有得一拼:
产品对比图
小新对这款产品进行了附加和不附加投保人豁免权进行了测算:
29岁的妻子给30岁的老公购买,保额50万,保至70周岁,缴费20年,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为:4997.87元。
比30岁的老公自己买(表格中有相应的数据,保费为4890元,)贵了100多元钱。
其实,还是可以接受的。
对于想要投保的小伙伴们,小新这里要提醒大家一点:添加投保人豁免,不是任何夫妻间都可以添加,需要投保人和被保人双方都满足健康告知才行,不然不能添加和购买。
对于投保人豁免(夫妻互保)的产品,给小孩买其实没有任何风险的,也没啥问题,但对于夫妻间互保还是有一定风险。
要知道,购买了夫妻互保的产品,就意味着把缴费期限尽可能的拉大,以此让投保人豁免权这个保障项目的利益最大化,最起码也要20年甚至30年的缴费期限。在这20年甚至30年间,谁也不能保证这期间不会发生离婚的情况。
小新之前写过关于保险在婚后购买,离婚后的分割原则:
离婚时仍在保障内的保险:
人身险(包括重疾险、健康险、意外险、医疗险等):(1)共同缴纳保费的保险为婚后财产,就算在婚后你拿自己的工资给自己买的保险,也算婚后财产(这里就凸显在婚前买保险的重要了!);(2)受益人是对方的,离婚时变更受益人或投保人或进行退保,可以平分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根据离婚时的分割原则,保险在分割时有两种方法:1.变更投保人;2.退保。
一般在好聚好散的情况下,做个投保人变更就行,离婚的双方还是个人买个人和个人缴个人的;但在非正常的离婚状态下,最终的结果基本就是退保了,拿走各自的现金价值金额。
其实面对退保这种情况,在10年之后甚至20年左右的时间离婚导致的退保,也意味着被保险人年龄也较大,能够购买的保险产品也就越来越少,所以可能到最后连最基本的保障也可能就没了。
所以说,考虑到这点,小新觉得夫妻互保的产品还是很有风险的,夫妻间还是要谨慎下单的。如果能够保证自己和对方的感情的,夫妻互保当然还是可以的;如不能保证,还不如自个投保自个的来的好,风险小!
最后,还是那句话,不管选择什么产品,都要满足需求和实际的经济条件,不然不如不买;产品千变万化,也日益出新,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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