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询问小新:听说明年要取消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了,是不是我交的余额将全部清零,不能使用呀?!
朋友问的这个问题,源于日前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医保个人账户的去留下了定论。
二、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各地要用好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新增资金,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这一变化的出现,会不会导致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中的钱被清零?会不会影响我们今后的医保待遇,这是很多朋友关注的问题。
下面小新根据这一政策来帮大家解答一下。
小新先回答大家一下:不会!
关于医保个人账户,小新常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合称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只能参与统筹报销;有医保个人账户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那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个政策呢?
原因在于:原新农合、原城镇居民医保中有个人(家庭)账户的,也带进了城乡居民医保。有的地区在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设置了个人(家庭)账户进行过渡。因此,现在部分城乡居民医保中也有个人(家庭)账户的存在。
所以为了使医疗保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所以,现在统一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家庭)账户进行取消。
这里小新要特别强调一点:不是所有的医保个人账户全部取消,对应的是城乡居民医保。也就说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家庭)会被统一取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并不受到该政策的影响,这点大家要明确。
至于原有的个人(家庭)账户的余额会不被清零?
不会!还是能照常使用的!即使当年未使用完,也会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
比如文件中提到的:
各地要用好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新增资金,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以上,都在提高我们的医保待遇,这个问题,请大家放心,医保待遇只会越来越好哦。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私信给小新,小新立马给予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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