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来,保监会一直在探索保险业的监管体系,力图推动保险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据调查获得知,近期保险监管正式跨入“偿二代”时代。
近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17项监管规则,以及《关于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公司自2015年一季度起,编报“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报告。
《通知》明确了各项监管规则在过渡期内的适用要求和具体标准,包括寿险合同负债的折现率曲线、巨灾风险因子和计算模板、利率风险不利情景、压力测试的必测情景以及需要编报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公司等。
保监会设置了灵活、富有弹性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现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偿一代”)和“偿二代”并行,保险公司应当分别按照“偿一代”和“偿二代”标准编制两套偿付能力报告,保监会以“偿一代”作为监管依据。将根据过渡期试运行情况,确定新旧体系的全面切换时间。
提示:综上所述,在历经三年的筹备、理论探讨、行业测试后,保险行业终于在近日迈入“偿二代”监管时代。自今年一季度起,保险公司需要向保监会编报“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报告,这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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