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太平人寿的。
我们公司有一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计划。
保险利益基本是这样的。
1、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额给付受益人;
若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残疾或烧烫伤,本公司按照其不同程度给付被保险人相应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需入住医院治疗产生的住院费用或者手术费用,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被保险人补偿金。
* 若被保险人已通过社保取得补偿,我们给付:(实际住院费用–社保理赔金额)×90%;
* 若被保险人未通过社保取得补偿,我们给付:实际住院费用×70%。
我自己购买了一份(424.3元,因为职业不够,价格会有所差别。)以我为例。意外身故,赔偿10万。如果因为意外产生门诊费用,可以给我报销最高80%,3000元/次,一年不限次数。
如果住院了,那么手术费或者住院的治疗费,如果不通过社保报销,可以报销70%,如果通过社保报销了,那么对剩余部分最高可报销90%,一次2000,一年不限次数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