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主要保障制度之一,是身系民生的重要保险。据悉,自本月起,我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又将提高,相比去年上调了60元。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内容。
昨天,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同意,2015年9月1日起,我市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又将提高,由每年324元/人提高至384元/人,较去年上调了60元。
据悉,享受财政补贴的对象必须是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以及在社保个人缴费窗口办理个人缴费的参保人,也就是非从业户籍居民。财政补助对按月和按年缴费的人员在缴费时实行实时抵减,对一次性缴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按年划入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托收银行账户。
我市在实现全民医保的同时,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历年来逐步提高。少儿和大学生被纳入住院医疗保险范围后,少儿和大学生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5元提高到200元、240元、282元、324元,今年9月后开始执行384元。非从业户籍居民也享受同样待遇。
提示:医疗保险补助标准金额的上调是否让医疗保险保障的内容有所增加,是否能让医疗保险的保障额度加大,这是市民们在知晓费率上调后的第一个疑问。国家在不断推行全民医保的同时,也应该加大保障力度,实现大病小病都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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