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险企业作为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机构,年末也在不断的举牌上市公司。近期国家制定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保险法》再次进行修改,将会促进保险资金的运用。
郝演苏表示,第三次修订版《保险法》征求意见稿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再开绿灯,新增加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即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金融衍生品。这不仅使得保险资金运用将被赋予法律依据,还会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提升保险公司投资能力和投资收益。
事实上,每次《保险法》修订都会推动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在2009年《保险法》修订中,为解决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保值增值难度大的问题,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如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明确允许投资不动产。
正是有了法律的支撑,2009年之后,保险业投资放闸的步伐明显加快,曾推出十几项投资政策。其中,2013-2014年监管部门先后出台近30项新政,对融资融券业务、境内及境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创业板、创业板基金、优先股等放闸。
今年7月大盘巨大波动,保监会还接连发布了《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融资融券债权收益权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还明确提高蓝筹股票投资上限至40%。
随着股市探底信号不断出现,险企举牌频频上演。据不完全统计,进入12月以来,超过10家上市公司被险资举牌,其中不乏万科A、金融街、金风科技、浦发银行等蓝筹股。不过,险资疯狂举牌也引起了监管层的警惕。保监会紧随其后出台三条新规,以防范保险公司投资领域的主要风险和问题。
对此,郝演苏分析指出,目前保险行业面临的风险之一便是资金运用风险,尤其低利率时代很多寿险公司背离保险经营本质,销售保障功能低、预定利率高的理财类保险产品。
保监会相关人士也认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在利率下行背景下可能存在成本收益错配和利差损风险。当前,一些保险公司的部分负债端业务呈现期限短、成本高的特征,如果这部分资金集中投资于股权、不动产等变现能力较差的资产,易产生流动性风险。
提示:《保险法》的修改,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这将会使资金的运用得到法律的依靠。这不仅能够促进保险行业的市场变化,同时也能使市场投资环境的步伐加快。小编认为在这种环境下,保险公司的资金流动存在风险,这些问题也需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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