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保监会召开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风险防范工作会议,保监会主席表示,保险应高度重视五类风险并加以防范。这其中,股票市场的系统性波动和巨灾风险为第一、第二类风险。
第三类是声誉风险,项俊波表示,一些营销员已经离开保险业,但依然打着保险公司的旗号,利用手中的资源售卖一些理财产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徐晓华告诉笔者,这一类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离开保险行业而打着保险公司的旗号,属于销售误导。保险行业有个专业的术语,叫“表见代理”,指代理人已离开了委托或者授权他的公司和岗位,但没有上交他的证明文件,包括代理人证件。客户在和他谈业务的时候,看到这些证明文件就误认为他还在保险公司,于是和他签订协议。表见代理本身是违法的,类似这样的行为会对保险公司产生声誉风险。
项俊波表示,保险业还存在金融业交叉感染风险。证券、信托业的风险可能会传递到保险业,如一些信用债的兑付问题。
徐晓华认为,现在很多保险公司以集团化的形式出现,集团下面可能同时有保险板块、证劵板块和信托板块,如果不同板块之间有不合规的调配,那就有可能产生风险传导。比如说,一家公司售卖保险理财产品,但背后其实是信托项目,或者信托项目动用的是保险资金,那就可能有交叉风险。
项俊波表示,目前,公司一些保险存在“长险短卖”、“短钱长配”的问题,这类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同样不容忽视。
徐晓华认为,把长期的保险当成短期理财产品卖,或者短期资金配备变现能力较差,需要很长时间现金流才能回来的资产,就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这不仅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偿付风险,还和保险公司的真正理念背道而驰。
提示:保险行业要想健康良好发展,必须要高度重视风险防范问题,股票市场的系统性波动和巨灾风险要格外关注,声誉风险也不容小觑,只有高度重视了这些风险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才能够确保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