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奈良县生驹市小学三年级的8岁男童近日被父亲失手打死,起因是他私自将关在笼子里的兔子放走。死者父亲供述称“和小孩约定好不要把饲养的兔子从笼子里放出来,他却没有遵守,还撒谎说自己什么都没干。于是用拳头打了他一下。”
父亲失手将孩子打死,确实是一场人伦悲剧。父母都爱孩子的,就是是在严厉的父亲,心中肯定藏有对孩子的爱,小编相信,这位失手将孩子打死的父亲,心中肯定是悔恨的。在中国我们都会为自己的还在购买一份意外保险,像这样的情况,我们都知道投保人故意将被保险人杀害或者伤残,保险公司的不赔偿的。那么如果是属于失手将被保险人打死,保险是否赔偿呢?下面小编就来说道说道。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2007年7月,张伟(化名)在太平人寿湖北分公司投保“福禄双至”保险,保额为5万元,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额5000元;2010年4月,张伟再次加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两份保单受益人均为其子,投保人均为张伟前妻付洁(化名)。
今年9月,付洁到原住处取孩子衣物,与张伟发生口角纠纷扭打在一起,付持刀刺中张右肩,导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付随后投案自首。法院最终判决付洁属于过失杀人导致被保人死亡,而非故意行为。
根据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由于投保人因过失造成被保人死亡,太平人寿仍按保险合同,对保单受益人——被保人儿子赔付15万余元。
从上面可以知道,如果被警方或者法院证实,被保险人是被失手打死的,属于意外保险事故,像本案的父亲如果被证实是失手打死孩子的,那么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
当儿童确定为意外伤害后,家长们就可以通过学校,或者直接到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申请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在办理理赔的时候,也不是拿着所有的药费去要钱,找他们报销,是需要有选择性的报销,像床位费,药品费用是否可以得到报销,而每家公司的规定制度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去申请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时一定要先弄清楚哪些费用是能报的,哪些费用是不给予报的,不然到以后还会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或者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那就不好了。
如果要申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就要以学生,儿童作为申请人写申请书,还要提供所有资料,比如费用收据,诊断证明书,还有自己的身份证,门诊病历单等等,各种东西都要准备齐全才行。
这些流程完后,商业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受到申请书和相关的一些资料后,就要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也会给投保者相应的时间等待答案,给通知书,履行告知义务。
一般儿童在发生意外伤害后的医疗费用单据都是放在保险公司的,也会根据儿童意外险和每个城市,乡村的医疗保险来规定,支付该付的费用和待遇,儿童发生意外伤害要正确对待,不能盲目,不要失去理智,按照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流程一步一步进行,才能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时有更好的报销。
总结:孩子属于身体发育的年龄段,一些骨骼特别是颅骨,都是没发育完全的,千万不要因为过激的行动殴打孩子,造成孩子的意外伤亡。时代不同了,棍棒不一定出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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