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提升其生活质量,湘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新政。2016年湘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将实行“可提可贷”政策,且贷款后可申请“对冲还贷”,扩大了公积金使用人群受益面。
凡持2016年1月1日以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手续的借款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中心秉持“政府放心,人民满意”服务宗旨,在不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费用的基础上,不断推出惠民措施。
今年来,该中心推行了差别化信贷政策,无房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降低了首次和第二次贷款首付至20%;对符合现行提取、贷款条件的,实行了“可提可贷”政策,且贷款后可申请“对冲还贷”,让广大缴存职工便捷使用住房公积金,轻松实现“安居梦”。
该中心调整了“可提可贷”相关政策,即从5月16日起,除前述缴存人外,对其余申请贷款的借款人,该中心只发放贷款,不再办理提取。对个人贷款申请,该中心开始采取贷款轮候制,即今年5月16日前已接收资料或登记的个人贷款,对首次申请优先发放,第二次申请贷款的,该中心各管理部根据贷款额度自行安排。对于今年5月16日以后申请贷款的,该中心保障首次贷款,对第二次贷款的受理,原则上顺延3个月后,再根据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和中心贷款额度予以审批、发放。
提示:以上就是2016年湘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介绍,新政策降低了首次和第二次贷款首付至20%;对符合现行提取、贷款条件的,实行了“可提可贷”政策;对个人贷款申请,该中心开始采取贷款轮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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