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7日,执行法警在一家饭店成功将老赖冯显为抓获,最终三亚法院判决冯显为15的拘留。那么,冯显为被抓和婴儿被狗撞伤残有什么关系呢?婴儿被狗撞伤残怎么回事,怎么赔偿?被狗撞意外险赔吗?接下来小编为你揭开谜团。
2017年12月29日,当天下午,许某抱着自己七个月大的女儿廖某某在三亚市金鸡岭社区东一巷路口附近散步,不料,从身后窜出一只大狗,从许某胯下冲过,将许某绊倒,导致孩子也摔倒在地上,造成头部、脸部和腿部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且该狗还咬伤了孩子的左脚。
经医生诊断,廖某某左腿股骨骨折,骨骺损伤,可能留下后遗症。即使经过手术治疗,孩子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未来两年内都要持续进行复查。
事故发生后,廖某某的父母将该狗的主人冯显为告上法庭。法院判处冯显为赔偿廖某某损失人民币1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冯显为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廖某某的监护人于2018年7月25日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在强制执行工作进入关键阶段的时候,冯显为却搬了家,早已不知所踪,执行法官决定带着法警深入到案发地附近走访调查,寻找冯显为。
2018年12月7日一大早,执行法警骑着电动车按计划准时来到冯显为租住地附近继续蹲守,最后,执行人员在一家饭店成功将冯显为控制,并拘传至法院。为维护司法的尊严及权威,三亚中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以示惩戒。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一旦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说明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受害人不需要证明他们的过错,也不需要搜集这一方面的证据。
但是相反的是,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收集受害人有过错的证据,一旦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本案中许某助长动物侵权的赔偿责任,因此需要证明是冯显为的狗造成了自己的损害。首先许某需要证明冯显为是肇事犬的主人,而除了证明对方是肇事犬的主人外,当事人还需要证明婴儿身上有犬只攻击或接触的痕迹。
因此,许某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事发时冯显为饲养的狗未被采取控制措施,并且对许某的婴儿进行了撞击导致婴儿摔倒。
许某需要到医院进行了检查,用医院的诊断书来证明身上确实有犬只攻击和接触的痕迹。同时,许某还请求法院调取小区内的监控,来证实了当天有狗攻击许某婴儿并导致她摔倒。这样法院才会认定许某婴儿的摔倒和肇事犬的攻击有因果关系。
动物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是很清晰的,被侵权人若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就需要积极的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就医保存诊断书,以证明动物对自己有攻击行为并且导致了损害。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则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承担败诉的风险。
意外险中对意外事故的定义是“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所以可以判断,被狗咬伤是意外事故,可以申请意外保险理赔。意外险保障也分为意外身故/残疾保障、意外医疗保障和意外津贴保障等,被狗咬伤一般只能申请意外医疗保障,所以您购买的意外险里面必须包括该类保障才能申请理赔。
另外,您在接受治疗的时候最好到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而且要注意保管好相关的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以避免理赔时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
以上就是被狗撞伤如何向狗主人索赔的详细分析,以及提供的资料和索赔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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