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6时许,北京。民航总医院,一男子持刀将一女医生扎伤。民警将55岁男性犯罪嫌疑人控制。据南都消息,12时许医院总机接线工作人员确认,受伤女医生去世。
12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通报,当日6时许,北京市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警称,在民航总医院一男子持刀将一女医生扎伤。朝阳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孙某(男,55岁)当场控制,受伤医生正在抢救中。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12月24日近12时,南都记者致电民航总医院医院总机,接线工作人员确认,受伤女医生经抢救无效去世,“刚刚走了”。
12月24日上午,有网友发帖称“北京的民航总医院一医生在值班期间被患者袭击”,引发广泛关注。曾在民航总医院工作的皮肤科医生徐宏俊在网络发文称,杨文医生在值班过程中,被一名95岁老人的家属持刀砍伤。
南都记者此前致电民航总医院医院办公室表示,被袭击杨医生情况“非常严重”全力抢救,将会统一发布相关消息。
据悉,被袭击的女医生杨某,为在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医生。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8、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停止时,保险公司向保险金受益人按照比例退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有费率表)。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按照比例退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
各个保险公司推出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条款大同小异,投保人要重点关注费率和保障金额。
综上所述,小编建议大家能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这样在出险时为自己就提供了一份保障,既让家里安心,也是对自己的负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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