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障类型: 年金理财
保障期限: 10年
一、生存年金
自合同的第6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含)时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年金。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身故时下列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并扣除已给付的生存年金后的余额; (2)合同的现金价值。 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爱心人寿爱鑫利年金保险提供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可以获得不错的收益。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