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生意人报》7日报道称,俄联邦侦查委员会莫斯科州总局代表7日透露,博索夫6日在莫斯科州的乡间别墅中被妻子和保安发现死亡。当天,他的妻子给他打电话一直无法接通。为此,她与保安查看了别墅中的监控录像,发现博索夫进入健身中心后将门反锁。
他们破门后发现了博索夫的遗体:他是头部中枪,身旁有一把第四代“格洛克19”手枪。这把手枪是2015年因他向南奥塞梯内务部捐大笔资金后获赠。由于博索夫没有留下遗书,警方目前还无法查明他的自杀原因。有受访者称,博索夫脾气暴躁,可能是因情感问题而自杀。
博索夫1968年出生于俄罗斯的巴尔瑙尔市。1997年,他投资克拉斯诺亚尔斯克铝厂,并成为董事会成员。他在煤炭领域生意一直做得红红火火。据《福布斯》杂志估计,2020年博索夫的资产为11亿美元,在俄罗斯富豪排行榜中位居第86位。
自杀行为一直是人身保险的免责条款之一,一方面是为了降低保险公司被骗保的概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尽量规避投保人激情之下为了得到保险金而选择自杀。
但是,自杀行为,保险绝对不赔吗?也并不是那么绝对的。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简单来说,就是买了相应的保险之后,被保险人自杀,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两年内不赔,两年后,保险公司是要理赔的。
所谓的相应保险就是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通常指的是 寿险合同,包含终身寿险、定期寿险、现在组合型的重大疾病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和养老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虽然也有身故责任,但一般都是一年期以内的短期合同,不满足“两年以后”这个自杀的重要条件,所以不会得到理赔。法规限定两年后自杀要赔的目的,主要是从心理学角度考虑,一个人有自杀的想法在两年以后发生的概率是非常低的,因此2年以后自杀保险是理赔的。
所以更确切一点说,就是买了寿险合同,两年内自杀,只退还现金价值,两年后自杀,保险公司按照身故责任进行赔付。而买意外伤害保险,任何时候自杀都不会得到理赔。意外医疗、住院医疗、住院津贴这类保险产品都不会对自杀行为带来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意外险通常会在保险合同中对“意外”进行定义,就是需要满足“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
所以,自杀通常不符合“外来的、非本意的”;而纠纷最多的“猝死”则不符合“非疾病的”。
所以,投保意外险我们需要注意以下这些问题:
第一、意外险通常有职业限制
职业风险越高,保费越贵。例如,坐办公室的老板买50万保额可能就200块钱;而老板的手下做5类职业30万的保额就要900多。当然,保险公司不是傻子,切记不要高风险职业去投保低风险职业的意外险,结局只有一个:拒赔!
第二、意外险中的免责条款是一定要读的
这个很重要,很多我们看起来比较“刺激”的项目,在保险公司看来叫做“高风险运动”是免责不赔的情况。当然还有自杀不赔这种免责条款我们也一定要阅读。
第三、生效日期
由于过去某些不可描述的因素,现在很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生效是几天后,而不是次日0点,所以要买次日0点生效的意外险,一定要问业务员。
第四、意外险中的“猝死”问题
“猝死”意外险免责条款中,明确写明了不赔。当然,我们投保时候,可以选择“带有猝死责任”的意外险来投保。“猝死”在医学上属于“疾病身故”,很多人认为猝死就是突然死亡,属于意外,但是请问问医生猝死的的原因。很多关于“意外险猝死”的保险官司更多是因为被保人家属不愿意尸检确认死因导致的。
总之,自杀条款不是鼓励人自杀,而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轻易抹杀活着的机会。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要活着总会有希望,更能给予亲人爱与陪伴。
综上所述,在购买寿险两年后,自杀将获得保险公司以身故赔偿,未到两年则不进行理赔,而意外险不论什么时候,保险公司都不会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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