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肥市人社局发布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在校大学生施行大病保险办法,原大学生省级调剂金制度不再执行。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合肥高校学生也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
在校参保大学生在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我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在校参保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病保险费用实行联网实时结算。筹资标准方面,2017年大学生大病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年40元,从大学生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中划入。
媒体人了解到,新办法有效期为五年。2016年10月1日-12月31日的大学生大病保障待遇,参照原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过渡执行。
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再按50%-80%比例二次报销。
提示:合肥在校大学生可享受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在该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病保险费用实行联网实时结算,其中个人负担费用2万元以上部分,按照50%-80%比例二次报销。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